法学(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经济学与管理学的相关知识,具备较高的人文素养,能够运用法理和法律分析与解决经济法律实务中问题的应用型经济法律专门人才。

  二、专业特色

法学专业特色定位是“财经法学教育”,表现在:

1.法律知识结构中侧重于掌握经济法,民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等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及法学理论与技能;

2.综合人文知识结构中较多地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知识;

3.人才思维与行为方式上主要是应用型人才;

4.服务的面向主要是经济活动的主战场。

  三、主要课程

  政治经济学、法理学、经济学通论、管理学通论、西方经济学、宪法、中国法制史、民法、刑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商法、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刑事诉讼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竞争法、债权法、财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

四、毕业生就业去向

法学专业毕业生可在公司、银行等企业单位从事企业管理与法律实务工作;政府部门或机构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司法部门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工作。还可以在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等社会中介机构从事涉法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