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系统掌握金融理论与业务技能,具有从事银行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及保险、证券交易、投融资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懂得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有关的货币金融政策等,能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及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功扎实、知识面宽广、动手能力强且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特色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从事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金融学专业毕业生可以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2. 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 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 了解金融学和经济学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要课程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统计学、国际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学、计量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金融、投资经济学、保险学、中央银行学、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国际信贷与结算、外汇交易实务、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证券投资学、金融工程学、金融管理学、基金管理学、期货理论与实务等。

四、毕业生就业去向

  金融学专业的毕业生适宜在各级、各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上市公司及其他经济部门、政府机构、研究院所等单位从事金融管理、国际金融管理、公司理财、对外投资业务管理及科研工作,也可以在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从事宏观、微观经济管理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