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主持以及摄影、音响、撰稿、编剧、广告、社教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
2. 掌握广播电视编导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3. 具有敏锐的观察生活和捕捉社会发展走向的能力,以及用广播电视手段表达思想感情的能力;
4. 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 了解广播电视的理论前沿和技术发展动态;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 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至少达到学校规定的英语水平。
8. 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
9. 具备健康的身心和健康的体魄。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分学年制,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最低毕业学分:158
授予学位: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