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从事政策研究、管理规划研究、组织与人事管理、行政立法、行政监察、机关管理、文秘等行政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和国家公务员。
二、培养规格
1.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方面: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够做到敬业勤奋,廉洁从政。
2.专业素质和能力方面:具有较深厚的文化基础和坚实的专业基础,有较宽的知识面,对相关学科知识有较多了解;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书刊;具有较强的独立掌握和运用新知识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事务处理能力、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时间管理能力、正确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学会运用多种管理技术与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
3.身体和心理素质方面:掌握科学的健康生活知识,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增强和保护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的要求;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健康的情趣和健康的人格。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最低毕业学分:170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