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素养,能在相关教育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培训、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并为高校提供优质研究生生源。
二、培养规格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熟悉我国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本专业本科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幼儿园管理的基本能力。
4.具备钢琴、声乐、舞蹈、绘画、体育等多方面的基本素养,能够进行艺术鉴赏,具备一定的创作能力。
5.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最低毕业学分:164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