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一)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中学(含中等学校)进行汉语言文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文化工作者。(二)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使其受到教育及教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教师职业素养,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毕业生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正确的文艺观点、语言文字观点和坚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并具有如下四个方面的能力:即处理古今语言文字材料的能力、解读和分析古今文学作品的审美能力、写作能力和设计实施语文教学的能力;(2)了解语言文学学科的新发展,并通过学习,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的研究成果,根据社会需要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水平,在将新知识引入语文教学的实践中,富有创新精神;(3)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各学科学术发展的历史,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同时具有一定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素养。掌握资料收集、文献普查、社会调查、论文写作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逐步学会在文理渗透、学科交叉的前提下,开辟新的领域;(4)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理论和汉语言文学教学基本理论的能力,具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5)具有良好的口语和书面语表达能力;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教师上岗的水平。(6)注重学生毕业后从事教育特别是中学教师的师德教育,使学生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包括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诚信为人,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健全的人格;具有国际化视野、现代意识和健康的人际交往意识;(7)掌握科学的体育健康与锻炼知识、熟练掌握两项以上健身方法和技能、能够科学合理地进行体育锻炼、形成健康生活理念,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学制4年。学习年限3~6年。
三、授予学位及学分要求1、授予学位:文学学士。2、学分要求:学生必须修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的189学分方能毕业。分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及实践教学六大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