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专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毕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参加全国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合格者可进入各级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其他中介机构、政府经济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法律事务服务工作;也可到各级中学从事法律常识课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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