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本科类)
本专业培养具有金融基本理论和业务技能,掌握金融、证券和保险等相关法律的主要内容,熟练应用外语和计算机工具,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货币银行学、中央银行业务、保险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国际金融管理、国际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数学、微机应用基础及信息系统、财务管理、投资学原理、金融法、证券法、保险法、合同法、民法学等课程。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