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教育(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融合哲学、历史学、地理学等学科基础为一体,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能够在中等学校从事《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等综合课教学(或历史、地理分科教学)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以及能够从事其他社会工作的复合型人文科学人才。
      二、基本培养规格
      学生通过学习达到以下基本培养规格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的品质。
      2、具有扎实、系统的人文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从事《历史与社会》等综合课教学(或历史、地理分科教学)与教学研究的良好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得到人文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掌握基本的人文科学研究方法;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及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3、 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本知识,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生活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主干学科
      历史学、地理学、哲学。
      四、主要课程
      哲学、政治经济学、伦理学、政治学、中国通史、中国思想史、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外文化交流史、世界通史、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欧美文化史、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中国地理、世界地理、经济地理学、环境学概论、历史与社会教学论等课程。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野外考察、教学参观、教育实习、毕业论文等。一般安排l6周。
      六、主要专业实验
      自然地理学综合实验等。
      七、修业年限、学时要求和授予学位
      学制4年,修完2600学时,取得177学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