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本科类)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科及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掌握银行、证券、投资、保险、财政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方针和政策,具有银行业务操作和证券投资分析等基本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应用经济学
    相关学科:经济学、财政学、保险学
    主干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业务、金融工程、公司金融、银行会计等。
    就业方向与深造

    毕业后可在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与金融或资金有关的宏观管理或实际工作。也可推荐或报考我校、其他高校及科研单位的研究生继续深造,亦可推荐到国外大学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