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本科类)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主要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精神,掌握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以及经济学等方面基础知识,熟练运用适应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新形势需要的学科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以及必要的研究分析方法,有一定行政职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教学或政策法规研究工作。 

主要课程:管理学、行政管理学、政府经济学、政治学原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市政管理学、政策学、公务员制度、地方政府学、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电子政务、行政职业能力与申论等。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