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类)
法学专业(学制四年 法学学士)
一、培养目标
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及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专业内容
主要学习法学基础理论课程,三大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三大实体法(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律师实务与公证等内容。
三、课程设置
① 主要课程
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理论、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外法制史、知识产权法、律师实务与公证、建筑法规、房地产法学。
②主要实践环节
主要有认识实习和毕业实习,实践环节包括旁听审理、模拟审判、专题报告以及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等。
四、毕业后主要就业去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在党政机关的法律部门工作;担任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从事律师工作;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