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专2010年招生章程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记忆遗产三项桂冠的历史文化名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学校校园占地410444平方米,校区校舍建筑面积173627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918.83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13.37万元,藏书27.43万册,设有模拟导游实验室、生物显微数码互动实验室、网络实验室等多个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共1780座,教学用计算机近700台。目前在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按一期规划500亩,能满足8000—10000人教学、工作、生活需求的丽江师专新校区正在建设中,学校将于2010年9月搬迁到新校区办学。
近年来学校以教师教育为主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开设语文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教育、生物教育、艺术教育等17个师范类专业和导游、旅游管理、观光农业、艺术设计、会计、舞蹈表演、食品生物技术等19个非师范类专业。其中 “导游专业”为云南省高校示范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英语教育专业”、“语文教育专业”为云南省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现场模拟导游课”、“英力克英语口语课”为云南省高校精品课程,“丽江东巴谷生态文化民族村”为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
截至2009年底,学校有教职员工360人,其中专任教师29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0.3%;有教授、副教授69人,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3.2%。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045人(丽江校本部5000余人),成人教育在籍学生1000多人,另有美、英、日、韩、澳等八国留学生66人。2009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5.1%。
学校秉承“德高业实,丽泽三江”的校训,以丽江厚重的文化底蕴为依托,吸引着来自十八个省、市、自治区的学生。学校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的,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围绕目标打基础,突出特色创品牌,深化改革求发展,立足丽江、服务云南、面向全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和服务,努力办成一所与丽江历史文化名城相匹配的现代大学。

 

二、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1、全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校址:丽江市古城区教育路(老校区)

         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新校区)

3、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教育资格。

4、办学性质、形式和类型:我校是省属“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部标代码为14015

5、学历证书:合格毕业生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2、住宿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4001200元,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收费。

 

 

四、2010年招生专业

12010普高师范类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940

专业

类别

层次

学制

招生对象

计划

学费

招生范围

英语教育

文史、理工

大专

3

高中

160

3400

全国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类

大专

3

高中

100

3400

云南

语文教育

文史类

大专

3

高中

120

3400

云南

初等教育

文史、理工

大专

3

高中

100

3400

云南

数学教育

理工类

大专

3

高中

100

3500

云南

生物教育

理工类

大专

3

高中

50

3500

云南

化学教育

理工类

大专

3

高中

40

3500

云南

学前教育

文、理、三校

大专

3

高中、三校

100

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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