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要,英语数学能力强、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崇德尚义、坚守诚信,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会计、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深厚的人文索养,能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会计中介机构从事会计实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有一定创新能力和较强动手能力的高素质经济管理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熟练掌握现代会计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和会计工作的基本技能;掌握从事现代会计工作必备的经济、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和发现、分析、解決问题的能力;具有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具备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课程设置:工商管理基础能力: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等;经济与法律基础能力: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法等;会计业务处理能力: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高级会计学等;财务分析和管理能力: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业务能力:审计学等;财务软件操作与应用能力:计算机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税务处理能力:税法、税收筹划等。

学制与学位:标准学制4年(学生可在3-6年完成)。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