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社会责任感,具有扎实专业基础,具有较强动手能力,能在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求,兼具一定财经知识的实用型法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法学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从事现代法律职业所必备的管理学、经济学等基本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了解法学学科的研究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课程设置: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能力和复合型法律人才,此能力由多项专业课程来培养,包括:宪法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文书写作与法律文献检索、法律逻辑学、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侵权法、公司法、房地产法、法律英语、外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金融法学、竞争法、担保法、物权法、物证收集与鉴定会计学原理、财务管理基础、税法、保险法等课程。

学制与学位:标准学制4年(学生可在3—6年完成)。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