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以及四川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08年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2008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教育部印编的全国统一院校代码为14007

二、学院性质及办学层次: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公办,专科层次。所招收的学生是国家统招计划生。

三、学院地址:学院分为三个校区,办公地址为:成都市成洛路一段1号。

四、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合计(人)

四川

重庆

新疆

甘肃

贵州

河南

收费标准(元/年)

舞蹈表演

100

50

20

5

10

8

7

10000.00

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

40

20

10

 

 

5

5

10000.00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20

20

 

 

 

 

 

10000.00

影视表演

40

40

 

 

 

 

 

10000.00

戏曲表演(川剧表演)

20

20

 

 

 

 

 

6000.00

音乐教育

45

45

 

 

 

 

 

5000.00

音乐表演(声乐)

40

20

5

 

5 

5

5

10000.00

音乐表演(器乐)

40

25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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