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

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院校志愿的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在省定投档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可继续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考生认可该省本科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女生身高不低于1.68

8、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三、学历证书:学生毕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四、收费情况

1、学费:艺术类(含其它类别招生的艺术专业)6000/年·人,其它类别5000/年·人。

2、住宿费:600/年·人、800/年·人。

五、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   

邮编:054035          

网址:www.xpc.edu.cn

电话:0319-2273053227302822717662273678   免费咨询电话:16826018

传真:0319-2272882

联系人:田老师  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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