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理念制定本简章。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主要招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的学科特长学生,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300人。我校将根据考核测试情况择优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宁缺毋滥。
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和报名条件
考生须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且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同时须满足下列表格中对应的报名条件之一。
(注:论文、专利不作为报考条件和初审通过依据,所以请不要将论文和专利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二、报名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㈠、报名时间
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10日
㈡、报名流程

㈣、资格认定: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中部分),考生体育测试合格后,我校将根据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并审定优惠分值及入选专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6月22日前公布,并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三级网上公示。
四、录取规则
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内并在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20分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30分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少数优秀学生,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合并本科批次省份,须达到该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相关控制参考线),予以优先录取。
备注:
㈠、入围合格考生须按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批次和时间填报高考志愿,并仅可填报资格认定的专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在生源地的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录取名单将于录取结束后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三级网上公示。
七、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 17 号邮编:610041
(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邮编: 610207
招生咨询电话: 028-86080605 、028-86081605
招生咨询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行政楼227室
招生咨询邮箱: nic8401@scu.edu.cn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zs.scu.edu.cn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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