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招生章程(2009)

海口经济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海口经济学院           二、学校代码:12308

三、办学校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   邮政编码:570203

四、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教育五、办学性质:民办                               

六、学院概况:

1、学院简介:

海口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公共)管理专业和特色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办于1974年,其前身先后是海口市业余大学、海口职业大学、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083月升格,同时实施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并由目前的高职(专科)教育逐步过渡到以本科教育为主的一所综合性本科高校。

学院现有全日制学生一万多名,占地面积2288亩(含桂林洋高校区1735亩),建筑面积40多万平方米;实验实训室146间,多媒体教室37间、语音实验室20间、座位5992个;教学用计算机2422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150万元;图书馆馆舍3.27万平米、阅览座位2128个、馆藏适用图书136.6万册;拥有2500多人的现代化大剧场、音乐厅与演播厅;还有一个七千多座位的标准田径运动场(塑胶跑道)和近30个灯光篮球场、排球场与网球场。

     学院下设经济贸易、涉外经济、公共管理、旅游、艺术、信息工程、应用技术、继续教育、国际教育9个二级学院,基础课、体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公共外语课4个教学部;开设了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新闻学等15个本科专业;会计、金融管理实务、空中乘务、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电脑艺术设计、电子信息工程、商务日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程造价等27个专科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国际经济与贸易等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院坚持用真诚和待遇吸引人,用事业和环境凝聚人,用精神和制度激励人,努力营造凝聚、和谐、平等、包容的新型人际关系,人才引进措施有力,一批批优秀的人才纷纷加盟。学院董事长曹成杰是海南省杰出人才、省市人大代表;院长李秀生教授曾是长期担任过国家重点大学党政一把手的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科技专家;党委书记张文瑞来校工作前系中共海口市委常委、海口警备区政委。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85名(含外教);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218名、硕士以上学历者192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名,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名,海南省高校教学名师2名,省级先进教育工作者4名,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十佳”3名。同时还聘请了20多名博士后为兼职教授、30多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

      学院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努力构建“五双五互”教育教学新体系,确立学生与社会零适应及与岗位零距离的“双零”培养目标;坚持封闭式管理与开放式办学相结合、从严治校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制度约束与学生自治相结合,着力培养学生的适应、竞争、创新和创业能力;试行部分专业与相关单位联合招生或联合培养,使学生毕业时既获得国家颁发的学历文凭,又能取得相关行业的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依托海南的区位优势与学院的体制优势,实施校企联合,拓展“订单式”培养,先后与海南航空、深圳航空及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三亚喜来登度假酒店、博鳌索菲特大酒店、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海口港、海南电视台、海口电视台、海南洋浦实业公司等6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大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毕业生以其专业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和综合素质高而广受用人单位的青睐。许多学生尚在实习阶段,就被用人单位订购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2003—2008年连续六年公布的学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都在94%以上,位居全省高校前列;2004——2007年连续四年被评为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南中国海的壮阔,五指山的雄伟,万泉河的秀丽,南渡江的妩媚,赋予了海口经济学院无穷的魅力。学院将一如既往地以教育设施高标准、教学质量高水准、学院形象高品位的崭新风貌,开创更好更快发展的新局面,奋力朝着海口大学的宏伟目标前进。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

海口经济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与爱尔兰格里菲斯学院、美国北阿拉巴马州大学合作办学,2009年招生专业为会计、酒店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生在海经院学习3年,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海口经济学院颁发的大专文凭以及外方办学机构颁发的结业证。获得上述证书后,符合条件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到国外院校继续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学士学位。(详情介绍见附件一)

七、招生计划

我院2009年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国家统招计划为420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八、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其中商务日语语种不限)

2)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要求:健康

4)部分专业身高要求:

① 音乐表演、新闻学(播音与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旅游管理、交通运输(民航运输业务管理)、酒店管理、国际航运业务管理专业:男170CM、女160CM以上

② 空中乘务(本、专科):女:164——174CM,男:175——182CM

5)艺术类专业报考与录取:

符合各省艺术类报考条件的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院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或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方可报考我院。

我院在吉林、山东等十省组织了部分专业的专业考试,详见下表:

省份

校考专业

山东

本科:新闻学(播音与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音乐表演;专科:空中乘务

吉林

本科:新闻学(播音与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音乐表演、美术;专科:美术

辽宁

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音乐表演、美术;专科:美术

安徽

专科:空中乘务

江苏

专科:空中乘务

黑龙江

本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美术;专科:美术

陕西

本科:新闻学(播音与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美术;专科:空中乘务

内蒙

本科:美术;专科:美术

新疆

本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

甘肃

本科:新闻学(播音与主持方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美术

专科:空中乘务

艺术类录取原则

A、我院校考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从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中,依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再按上述原则择优录取省统考合格考生(校考省份及专业详见上表)。

B、未组织校考的生源省份及专业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新闻学(播音与主持)专业,未组织校考的生源省份认可各省统考成绩或同类专业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依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语文、英语、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具体方式: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把第一次“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第一志愿。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择优录取。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在高考分数(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A、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B、相关成绩考虑英语、数学、语文成绩较好的学生。

国际经济贸易、英语、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财务管理等等专业,英语成绩不能满足专业最低要求者,学院将予以退档。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

录取期间,学校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若无法与之联系,将予以退档。

7)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文史、理工类专业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具体投档比例以各省招办规定的为准;艺术类专业投档比例以各省招办规定的为准。

九、收费标准:

         学费:6900---18000/年,按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示的海口经济学院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十、录取与入学:

      按国家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录取结果将在当地的招生办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同时由学院招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于个人原因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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