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本科类)
1、专业名称: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
      2、招生对象与修业年限: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基本学制三年。
      3、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心等全面发展,既有较高政治觉悟,又有扎实的文化基础,既具备一定的音乐表演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的声乐,器乐表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一专多能型人才。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基本的文化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
      2、具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及基本表演技能和规范的演唱、演奏技能;
      3、具有塑造艺术形象的基本能力;
      4、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
      5、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6、了解艺术创作和理论的现状与发展动态;
      4.主干课程与实训项目:
      主干课程:艺术概论、声乐、钢琴、乐理、视唱练耳、舞蹈、欧洲音乐史、中国音乐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欣赏、和声基础、作品分析、作曲技法、合唱指挥与训练等。
      实训项目:声乐、钢琴、视唱练耳、舞台气质与技能技巧、小型乐队演奏、和声训练、合唱指挥与训练、毕业实践。
      5.职业岗位(举例):
      学生毕业后适合在文艺团体、文化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创作,在专业艺术团体、艺术院校、各级学校、各企业公司、服务行业从事音乐表演专业的教学、管理及演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