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学(本科类)

治安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沟通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海关、军队、林业、铁路、民航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相关领域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本科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治安学、公安学基础理论、公安管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务员制度、侦查学、犯罪学、社会学、司法鉴定学,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保卫学、刑事物证技术、户政学、现代安全防范技术、警体技能、法医学、道路交通管理学、公文写作等。

就业方向:部分成为公安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公务员,部分进入大型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政府社区管理部门等,近两年就业率为98%左右,伴随公安院校招生办学政策调整的落实和社会需求的扩大,治安学专业毕业生具有更加广阔的就业空间。

本专业招生要求: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0米及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无色盲(弱),肝功能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