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本科类)

音乐学(师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各类中等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幼儿师范、普通师范、艺术师范及其他中等学校)的音乐师资、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和声学、歌曲创作与作品分析、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合唱指挥、音乐教育理论基础、声乐、钢琴、器乐等。 

就业方向:在中小学从事音乐教学或从事社会音乐教育;在音乐艺术团体、艺术管理部门、文化部门,广播、影视、传媒机构及出版业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化艺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