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类)

法学(非师范)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宪法学、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学、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

就业方向:在公检法系统从事相关的法律工作;在企业从事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自行从业等相关的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