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南方职业学院二OO八年招生章程(2010)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概况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原南方大学 国际代码 13041),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民办高校。招生层次:专科。

l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含浦科教园

l   联系电话:0731-8120011  8120065Fax

l   学校网址:www.nfdx.net

第二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制定计划,做好招生宣传、组织落实招生录取。

第三条             录取原则

贯彻教育厅“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督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1、录取原则:

A、         录取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男女不限。第一志愿不满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

B、         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以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提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提档比例。

3、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无分数级差。

4、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5、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6、外语语种不限。

7、对加分考录取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            招生计划公布

总计划:2500,其中省内2125人、外省375人(见表)。

省份

投放计划

省份

投放计划

河北

10

湖北

50

山西

10

广东

40

内蒙古自治区

5

广西

25

辽宁

10

海南

20

吉林

5

重庆

5

黑龙江

5

四川

20

江苏

5

贵州

30

安徽

15

云南

5

福建

10

陕西

10

江西

10

甘肃

5

山东

10

新疆

5

河南

55

青海

5

宁夏

5

合计

375

 

第五条             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专业

高考志愿填报工具
高考志愿填报

一键生成志愿填报方案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计算机信息管理

3

文理兼招

6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文理兼招

6000

 

软件技术

3

文理兼招

6000

 

图形图像制作

3

文理兼招

6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文理兼招

600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文理兼招

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