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南方职业学院二OO八年招生章程(2010)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概况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原南方大学 国际代码 13041),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民办高校。招生层次:专科。
l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含浦科教园
l 联系电话:0731-8120011 8120065(Fax)
l 学校网址:www.nfdx.net
第二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制定计划,做好招生宣传、组织落实招生录取。
第三条 录取原则
贯彻教育厅“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督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1、录取原则:
A、 录取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男女不限。第一志愿不满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
B、 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以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提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提档比例。
3、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无分数级差。
4、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5、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6、外语语种不限。
7、对加分考录取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 招生计划公布
总计划:2500,其中省内2125人、外省375人(见表)。
省份 | 投放计划 | 省份 | 投放计划 |
河北 | 10 | 湖北 | 50 |
山西 | 10 | 广东 | 40 |
内蒙古自治区 | 5 | 广西 | 25 |
辽宁 | 10 | 海南 | 20 |
吉林 | 5 | 重庆 | 5 |
黑龙江 | 5 | 四川 | 20 |
江苏 | 5 | 贵州 | 30 |
安徽 | 15 | 云南 | 5 |
福建 | 10 | 陕西 | 10 |
江西 | 10 | 甘肃 | 5 |
山东 | 10 | 新疆 | 5 |
河南 | 55 | 青海 | 5 |
宁夏 | 5 | 合计 | 375 |
第五条 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专业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 类 | 学费(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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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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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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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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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图像制作 | 3 | 文理兼招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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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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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设计与制作 | 3 | 文理兼招 |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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