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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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代码:  12846 (国标)         4369(湖南)

 

一、学院名称: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我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业务隶属湖南省教育厅管理。

三、办学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双拥中路 

四、组织机构:为更好地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及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就业处为招生工作常设管理机构。

五、招生区域:2014年计划在湖南、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21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六、招生专业: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工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

4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0

数控技术

4600

应用电子技术

46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4600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4600

商学院

会计电算化

3500

会计电算化(金融与理财方向)

3500

物流管理

3500

物流管理(国际物流与报关方向)

3500

工商企业管理

3500

营销与策划

3500

旅游管理

3500

护理学院

护理

5460

助产

5460

医技学院

药学

5460

医学检验技术

4200

康复治疗技术

4200

口腔医学技术

4200

护理(康复护理方向)

4200

七、颁发学历证书:由教育部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文凭。

八、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健康状况: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男女比例: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考生无性别比例要求;

4.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详见学院招生简章及各省市《招生与考试》生源计划专辑;

5.非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适当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6.提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

7.专业录取原则:优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8.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我院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9.录取结果查询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院网站查询。同时,报考我院的考生,请留好详细联系电话,便于我院与考生联系,做好录退工作。

10.凡来我院预约报名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联系方式:

电 话:0731-58519123(含传真)  0731-58519121

手 机:13875261087(马老师)  13875261580(赵老师)

邮 编:411102     Email517215914@qq.com

 址:www.xtz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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