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本科类)

 

会计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等实务性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人文素质;
2、掌握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和审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4、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5、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国际会计惯例;
6、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8、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三、主干学科
工商管理、经济学、法学
四、主要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高级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课程包括各类实验、实训、上机、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就会计专业本科而言,实践教学包括会计手工模拟实习、电算会计模拟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六、学制
四年
七、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八、毕业条件
修满171学分,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