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类)

                                                     法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功底和部门法知识,品学兼优、德才兼备,既精通法律又具有一定的经济与管理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技能,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具有市场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业素质,适应经济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涉外法律人才。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跨国公司、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机构及其他社会服务中介组织等从事法律专门工作和管理工作。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原理和法学各部门法知识,熟悉社会与经济管理的相关基本知识。以法为主,法商结合,不仅掌握法律职业的思维方法,还要接受法律实务操作的专门训练,全面掌握分析和处理法律问题的技能。学生毕业时,应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学习习惯;
2系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熟悉各种基本法律制度,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3、根据所选专业方向,掌握涉外律师、国际商法、经济法等专业限选课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突出所选专业特色,强化法律职业特征与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优势;
4、熟悉诉讼与非诉法律业务,具备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
5具有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熟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
6具有良好的中文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掌握一门外语,鼓励选修第二外语,具有扎实的法律外语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7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法学文献资料检索、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了解国外相关的法律制度,了解中外法学理论发展的动态及前沿信息;
8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通过课堂教育与实践教育,培养法律职业所必备的职业操守、社会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9、了解和掌握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要求,毕业时能够达到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知识水平。了解和掌握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相关要求;
10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三、主干学科 
法学
四、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社会调查、法律咨询、专题辩论、观摩审判、疑案辩论、法律英语竞赛、模拟审判、法律诊所、国际商事模拟仲裁、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六、学制
四年
七、学位授予
法学学士
八、毕业条件
修满164学分,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