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一)性质: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隶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二)校址: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校本部)、苏仙北路8号(苏仙校区)、人民西路25号(北湖校区)。学院所在地郴州市是湖南省“南大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纵贯市区,北上长沙、南下广州仅3小时行程。
(三)学院占地1457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设有20个教学系部,开设了33个本科专业,有教育部特色专业点2个,省级创新团队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示范性实验室和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中心各1个。在校本、专科生1.5万人,教职工1200余名,在近800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和主任医师131余人,副高职称教学人员265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239人;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177人,有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9人获全国、全省优秀教师称号,有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高校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能手2人,入选省“121人才工程”第二批人选6人。9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15人受聘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有实习实践基地200多个,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5所。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00万元,馆藏图书110万册(不含电子图书17万册)
(四)学院被授予省园林式单位。
第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一)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4000多人。分层次、分专业招生人数见“招生计划来源表”。录取分数线、调档比例、录取时间和批次等依照各省招生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学院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和篮球、定向越野高水平运动员。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到院招办领取申请表,并接受有关项目的测试。根据测试及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学院使用英语语种组织教学,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条件应符合《全国高考体检指导意见》之规定;护理学、旅游管理和音乐表演专业女生身高须在1.60以上,男生身高在1.70以上。
(四)学院艺术专业招生专业成绩本省以统考成绩为准,外省本科层次以学院单独设点考试的成绩为准(但省统考必须合格),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按14发放,在文化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40%、专业60%计算总分,择优录取,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对个别学校特别需要的专业,且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在文化上线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照顾。
第三条 收费标准与招生计划:
高考志愿填报工具
高考志愿填报

一键生成志愿填报方案

层次
序号
专科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人数
收费标准
层次
序号
专科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人数
收费标准
 
 
 
 
 
 
 
 
 
 
 
1
汉语言文学
050101
待定
3400/
 
 
 
 
 
 
 
 
 
17
英语
050201
待定
3400/
汉语言文学S
050101
待定
3100/
英语S
050201
待定
3100/
2
美术学
050406
待定
8000/
18
艺术设计
050408
待定
8000/
3
体育教育S
040201
待定
3400/
19
音乐表演
050403
待定
8000/
4
数学与应用数学S
070101
待定
3400/
20
人力资源管理
110205
待定
4400/
5
旅游管理
110206
待定
3400/
2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201
待定
4550/
6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10102
待定
3400/
22
网络工程
080613
待定
4550/
7
法学
030101
待定
3400/
23
医学影像学
100303
待定
5000/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605
待定
3500/
24
医学检验
100304
待定
5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S
080605
待定
3400/
25
音乐学
050401
待定
6000/
9
生物技术
070402
待定
3500/
26
药学
100801
待定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