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本科类)
 学科:文学 
  门类:艺术类 
  专业名称:表演 

 
  业务培养目标:本年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和掌握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能够在戏剧、戏曲、电影、电视和舞蹈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戏剧、戏曲、影视、舞蹈、音乐等方面表演艺术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系统教育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表演艺术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塑造艺术形象的基本能力; 
  3.了解我国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艺术创作和理论的现状与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表演基础理论、表演基本技能、表演剧目、艺术理论、文学修养课程。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业务学习等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