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我院是一所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根据招生的要求,我院制定了2011年录取章程。
1、我院舞蹈表演、影视表演两个专业是自主招生专业,本省考生需要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按比例划定。外省考生只需参加当地相关专业考试即可。
2、我院其他专业需要2011年湖北省专科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对外省招生的专业,以当地省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录取时成绩由专业60%和文化40%合并,作为录取排序依据。
3、我院与美国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是:舞蹈表演、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成绩我院承认省内和外省考生联考成绩及部分本科院校专业成绩。学费前两年为25000元/年,后一年按西俄勒冈大学核实标准。
4、我院表演类专业男女生比例原则上是1:1,要求考生心理健康且身体符合相对应的专业要求。
5、我院表演类专业学费每年7762元,文科类专业学费每年4000元,严格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6、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7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8、招生咨询电话:027-87863036、027-87563259。
9、学院网址:www.artschool.com.cn
10、学院地址:
街道口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694号,邮编:430070
虎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126号,邮编: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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