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本科类)

◆◆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艺术(不分文理)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应用型人才。

知识培养与能力塑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掌握音乐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宽的职业适应性;掌握本专业演唱、演奏的技能技巧,熟悉中外部分声乐作品、器乐作品,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舞蹈创作表演能力;掌握音乐理论知识和音乐教学法,既能从事教学又能从事宣传、编辑和管理等工作。                

主要课程:声乐、器乐、舞蹈、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基础与伴奏、合唱与指挥、中西方音乐史与欣赏、形体、歌曲作法、音乐美学、艺术概论、配器、音乐教学法、民族民间音乐、心理学、教育学等。

就业方向:各类学校、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社会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