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专科类)
一、专业基本信息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特殊教育;670118K
(二)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
(四)毕业标准
学生必须获得140分方能毕业,其中:人文工具课程33学分(含公共任选课6学分),专业课程71学分,专业限选课8学分,综合实践课程22学分,素质拓展6学分(含义务劳动1学分),国防教育2学分(含军训1学分)。
二、专业定位
(一)培养目标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面向特殊教育行业一线,培养具有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基本理论素养和教育教学技能,具有语言治疗、运动治疗、作业治疗等康复训练能力,具有爱心、耐心、信心和责任心,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职业面向及职业能力要求
1.职业面向
主要就业单位: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
主要就业部门:特校教学部、特校康复部
可从事的工作岗位:特教学校教师、康复机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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