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医学(本科类)

学制五年,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精神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备扎实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知识,并重点掌握精神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必要的心理学理论和技能,具备一定的精神医学知识,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终生学习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胜任精神科临床工作及社区精神卫生预防和治疗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特色:立足于学校的优势辐射区域-鄂、豫、陕、渝等省(市)结合部,面向全国,重点辐射中西部地区,培养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特别是精神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技能,能在精神卫生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等从事精神卫生、教学工作、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体现“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强能力”适用型人才的培养定位。培养面向基层的精神卫生医师为主要人才培养特色。

主要课程:包括系统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预防医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神经病学、心理学导论、精神药理学、精神病学基础、临床精神病学、临床心理学。

就业去向:精神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到各级医药院校、综合医院、脑科医院、医学心理中心及精神卫生保健机构从事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