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2750 在豫招生代号:6279)
院长:张卫宪 招生就业处处长:皇甫超
学 院 简 介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坐落在“三皇故都”周口市,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幽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学院占地面积1325亩(北校区806亩,南校区519亩),总建筑面积24.
学院立足周口,面向河南,辐射全国,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先后被命名为“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级实习实训基地” 、“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河南省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河南省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 、“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
被中国教育协会、中国高校联合会评为“21世纪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荣获“21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卓越成就奖”;被河南报业集团评为“最具公信力十大教育品牌”、“影响中原”2010年度十大教育品牌。
2011年,学院面向河南、山西、山东、河北、安徽、陕西、甘肃、内蒙古青海九省区招收高中(中专)毕业起点的普通专科生 4560 人。
报考和录取
1、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均可报考我院,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优先录取。
4、根据省招办划定的分数线进行网上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5、进档考生档案经审核,符合录取条件,根据考生成绩分专业在招生计划内参考本人专业志愿批次,分别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生源地省招办规定加、降分的考生,以加、降分成绩排序;所有专业男女不限,外语语种不限,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不能满足所有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 生 待 遇
1、学生正式录取后,全日制在校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验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网上可查),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就业报到证。
2、根据河南省户籍管理规定,需办理农转非手续的被录取新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外省新生需迁(转)户籍关系者按生源地户籍部门规定办理。
3、实行“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4、学院有完善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每年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在校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院每年两次(每学期一次)评定发放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科奖。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完成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段学习,成绩合格,颁发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外语合格者可到加拿大剑智文理学院等高校学习一年获得本科层次的毕业证书。
就 业 安 置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率先提出“终身就业”服务理念,推行“订单式”培养、“两段式”就业模式,承诺“终身就业”服务,大力加强在校生的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实施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的双证制度。毕业生可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顶岗实习等多种途径就业。
收 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就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所有项目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周口市物价局批准项目和标准(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进行收费。
报 名 入 学: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后,被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新生报名须知报名入学,根据省招办提供的录取信息进行方可缴费入学,开学时间报到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2011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系部 | 专业 | 学制 | 学费 生/年 | 2011年计划数 | 普通专科 | 对口招生计划数 | 2011外省计划数 | 备注 | |
机电系 | 应用电子技术 | 3年 | 3600 | 105 | 70 | 25 | 安徽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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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年 | 3600 | 60 |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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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3600 | ![]() 关注微信订阅号 查看更多高考头条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