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本科类)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系统掌握建筑学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建筑设计美学知识,具有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室内设计、工程管理方面初步的应用研究与开发能力,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能从事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室内设计、以及相关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的原理和方法及建筑结构、构造、材料、施工、经济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具有对各类建筑功能、造型、空间组织、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综合、优选和评价的能力,以及创作出实用、经济、美观的建筑设计方案的能力。毕业以后可从事建筑设计与研究等工作。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综合能力;

2.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运用多种方式表达设计意图的   能力,以及具有初步的计算机文字、图形的处理能力;

3.了解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规律,掌握人与建筑环境的关系、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社会文化习俗、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

4.掌握建筑物理、结构、构造、材料、设备等相关技术理论的基本知识,并具有合理选用、综合应用以及组织协调的能力;

5.具有处理建筑设计与自然环境、城市环境、物理环境以及人文环境之间关系的能力,具有根据建筑设计的不同阶段,采用多种方法表达设计意图及快速完成方案设计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获得信息、拓展知识领域、继续学习与研究并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

7.具有一般规划设计项目组织或策划的初步能力以及与工程项目设计相关的组织管理的初步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

1.学制:五年。

2.授予学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主要课程

美术基础、建筑制图与识图、建筑力学1、建筑力学2、建筑CAD、建筑3DMAX、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建筑设计1—6、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结构、建筑物理、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设计概论、室内设计1、室内设计2、建筑装饰材料与构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