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专科类)

一、人才培养目标

(一)培养目标

护理专业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医疗卫生等行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掌握护理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够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健康保健等工作,具有职业发展生涯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职业素质

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热爱工作,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

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

具有良好的搜集信息、加工整理分析信息的能力;

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能力,有参与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竞争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

2)、专业知识

掌握护理基本理论和基础医学、健康评估和健康教育、临床护理、卫生保健等基础知识;

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临床表现、治疗原则与护理;

掌握急、危、重症病人的急救原则;

掌握常用药物的作用、临床应用、不良反应和用药护理;

掌握护理服务所必须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社会、人文等学科知识并能综合有效地运用于护理工作中。

3)、职业能力

能正确规范执行医嘱,熟练完成各项治疗技术,具有运用护理程序的工作方法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

具有对常见病,多发病病情观察判断能力和护理能力;

具有正确使用和保管常用药物的能力和常用药物疗效,不良反应的观察判断监测能力和护理能力;

具有对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应急处理的能力和配合抢救的能力;

能熟练完成手术室护理工作,正确使用常用手术器械和物品,具有对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能力;

具有针对不同疾病和病人的特点,开展健康教育和心理护理的能力;

具有正确规范书写各类护理文件记录的能力,具有初步运用计算机处理各类医疗护理文件记录,进行信息交流的能力;

具有与病人进行良好沟通的能力;

初步具备护理科研意识。

4)、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技能)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