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本科类)
信用管理专业是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而开设的新兴专业,该专业所属的的金融学科是山东省“十二五”省级特色重点学科,也是山东省唯一的金融学“泰山学者”设岗单位。
培养层次:研究生  本科生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度的责任心,掌握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和能力,理论功底扎实,创新能力、管理能力较强,掌握信用风险管理技术,能在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等从事信用管理工作或教学、科研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经济学、金融学、信用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信用管理方法和技术的基本训练,具有信用风险管理,征信调查、资信评级、企业信用管理、个人信用管理等分析和解决信用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掌握经济学、金融学的基本原理和信用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2.熟悉我国经济与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际信用惯例和规则;
    3.系统掌握信用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解决信用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并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5.具有收集与专业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开发利用的基本能力;
    6.掌握文献查询的基本方法,了解信用管理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从事管理研究的初步能力。

三、主干课程

   金融学、信用经济学、信用管理学、商业银行信用管理、企业信用管理、资信评级、项目评估等。

四、授予学位

    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五、招生科类

    文理兼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