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管理(专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富有创新实践能力、具有国际视野、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沂蒙精神特质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文化事业管理专业方面的基础知识;了解我国文化宣传与管理的政策与法规以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掌握文化事业管理和决策的基本技能,如文化市场营销、品牌运作与管理、文化项目策划与管理、文化创意与媒介策划等。
主干课程: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学、社会调查方法、秘书学概论、公共关系学、文化传播学、文化产业概论、文化资源学、文化市场营销、文化经纪管理与实务、文化政策法规。
学制、层次与科类:三年,专科,文理兼招(艺术类)。
出口方向: (1)就业。政府宣传部门、教育部门;文化事业管理部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企事业单位(公司文化部门、文化贸易与投资、文化经纪、艺术品市场等);城镇文化事业管理、社区文化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等部门;影视产业、音像制作、动漫与数字产业服务以及大型商场、酒店、庆典公司等单位从事文化项目策划、宣传等。(2)升学。国内升本,国外直升本科。(3)出国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