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本科类)
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类学制四年本科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修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奏)的能力。
开设的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欧洲音乐史、舞蹈、民族音乐概论、和声学、曲式学、合唱指挥、艺术概论、钢琴、声乐、舞蹈、器乐、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关注微信订阅号
查看更多高考头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