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办学性质
   
第四条我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代码(部标):13424

第三章2008年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

层次

学制(年)

学费()

 

专业

层次

学制(年)

学费()

护理

大专

3

4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大专

3

4500

助产

大专

3

4500

美术教育       (工艺美术)

大专

3

6000

药学

大专

3

4500

医学检验技术

大专

3

4500

音乐教育

大专

3

5000

医疗美容技术

大专

3

4500

电脑艺术设计

大专

3

6000

应用电子技术

大专

3

4500

汉语

大专

3

40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大专

3

4500

体育教育

大专

3

4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大专

3

4500

英语教育

大专

高考志愿填报工具
高考志愿填报

一键生成志愿填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