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是指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正式下达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开展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四条  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省“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第五条  学校全称: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标识码:4136012976。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七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枫林东大街168号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下罗校区,邮编:330013。

江西省赣江新区永修组团湖东新区样式雷大道1号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赣新校区,邮编:33030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5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2025年学校共设有47个招生专业,具体专业如下表所示:

隶属分院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车辆工程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500603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50021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60701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460704




智能焊接技术



460110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电梯工程技术



460206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光伏工程技术



430301




机电设备技术



460202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智能控制技术



460303




智能机电技术



460302




管理工程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电子商务



530701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530701




工程造价



440501




跨境电子商务



530702




机械工程学院



飞行器维修技术



460607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460119




工业设计



460105




机械设计与制造



460101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104




模具设计与制造



460113




数控技术



460103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460201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



460601




人工智能学院



集成电路技术



510401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5102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460609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510103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510108




工业互联网技术



51021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10101

 




嵌入式技术应用



510210




信息工程学院



大数据技术



510205




动漫制作技术



510215




动漫制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510215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软件技术



510203




视觉传达设计



550102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510207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510208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以上招生专业详见学校官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学校实行网上录取。招生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按各省公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学校2025年普通类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12000元/人/学年。住宿费800元/人/学年。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省政府批复后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八章   颁发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相关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

第十九条  学校网址:http://www.jxjdxy.edu.cn,

联系人:袁彬华;联系电话:0791—83805950。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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