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招生章程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代码:11313

第六条       办学性质: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商科类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商科类人才的高职高专院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义井19号(校本部)、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三期春华科教园  (福建商专高职基地)

第十二条     基本情况: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是省教育厅直属的商科类普通高等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福州市鼓楼区五凤山下。学校前身是福建省商业学校,其办学渊源可以追溯到创建于1906年的“福州青年会书院”。学校拥有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在编教职员工303人。教学队伍中,正高职称教师6名(其中2名为我校长期聘用),副高职称6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1人,硕士生导师2名,在站博士后1名,博士5名(含在读),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107名(含在读),“双师”素质教师83同时聘请外籍教师4名,聘请高校和企事业单位中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48名。

多年来,我校重视教学与科研的发展,取得一定成果。我校教师主持或参与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7项;在全国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科研论文529篇,出版专著12部,主编或参编教材28部,其中有3部教材获奖。学校现有2个省级精品专业,5门省级精品课程, 4门省级精品课程立项,13门校级优秀课程。学校主办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国内统一刊号CN351218/G4),还办有校报《福商通讯》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六条    2008年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   

2008年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合计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湖南

海南

甘肃

宁夏

    总计

 

2450

15

30

20

1993

20

21

24

10

10

旅游管理

五年专

33

 

 

 

 

 

 

 

 

 

应用英语(商务英语)

五年专

107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图形图像制作)

五年专

98

 

 

 

 

 

 

 

 

 

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五年专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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