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本科类)


音乐学(师范)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师及其他音乐艺术工作者。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音乐基础理论、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基础、中外民族音乐、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基础、声乐、钢琴、管弦乐、舞蹈、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论文写作、心理学、教育学。

就业方向:中小学、幼儿园、各级各类艺术培训机构、社会文艺团体、演艺公司、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出版及广播影视等部门从事教学、表演、管理等方面工作。


音乐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音乐表演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在中小学、幼儿园、各级各类艺术培训机构、社会文艺团体、演艺公司、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出版及广播影视等部门从事教学、表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音乐艺术工作者。

主干课程:核心课程:视唱练耳、音乐基础理论、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基础、中外民族音乐、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基础、声乐、钢琴、管弦乐、舞蹈、论文写作。

就业方向:中小学、幼儿园、各级各类艺术培训机构、社会文艺团体、演艺公司、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出版及广播影视等部门从事教学、表演、管理等方面工作。

音乐学专业分设声乐、钢琴、管弦乐、舞蹈、艺术管理、电脑音乐、合唱指挥等七个方向。三年级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选修其中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