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福建中医学院,是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有权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有权授予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2002和2007年,学校先后两次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的成绩。2003年,福建省政府启动以学科建设为核心的重点高校建设,学校被列为省重点建设的8所高校之一,2008年学校再次被列入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福建中医学院更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

二、学校代码:10393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

六、学校校址:

屏山校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邮编:350003;

旗山校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邮编:350108

七、外语语种要求: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八、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区,实行“专业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综合素质结合考分录取,考分按照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语文”、“外语”成绩高者;授予管理学、法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4、未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优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参考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学校将根据本校各专业录取情况,酌情调整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十、教育部备案专业:中医学(100501)、针灸推拿学(100502)、中药学(100802)、护理学(100701)、药学(100801)、公共事业管理(110302)、临床医学(100301)、七年制中医学(100501)、中西医临床医学(100505)、药物制剂(100803)、应用心理学(071502)、市场营销(110202)、医学影像学(100303)、制药工程(081102)、食品科学与工程(081401)、生物医学工程(080607)、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10102

十一、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福建中医药大学2010年招生计划(教育厅公布为准)。

十二、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  (元/学年)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  (元/学年)

七年制中医学

7

6200

中西医临床医学

5

6200

中医学

5

6200

临床医学

5

6200

七年制中医学(中医骨伤方向)

7

6200

临床医学(放疗方向)

5

6200

中西医临床医学(骨伤科学方向)

5

6200

医学影像学

4

6200

临床医学(骨伤科学方向)

5

6200

生物医学工程

4

5800

针灸推拿学

5

6200

临床医学(康复医学方向)

5

6200

针灸推拿学(中医美容方向)

5

6200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方向)

4

5000

中药学

4

5800

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律方向)

5

5000

药学

4

6200

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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