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科类)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文化修养,掌握学前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主要在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素质要求

(1)热爱祖国,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了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热爱儿童,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为扎实的人文基础知识,有较高的人文修养,了解中国文化及历史,掌握基本的人文知识。掌握较为系统和全面的学前儿童身心发展和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懂得学前儿童教育教学规律,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

(3)要掌握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必备的教育技能,具有较强的开展学前教育教学活动能力和有效地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操作能力,善于和幼儿打交道,能唱会跳,能弹会演,在教育教学技能诸多方面有1—2门专长;

(4)具有较强的职业关键能力:有自觉创新、自主创业的精神,具备不断获取知识、开发自身潜能、适应岗位变更的能力,善于与人合作、沟通,学会处理人际交流中的各种问题,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健康的心理,保持乐观自信的心态,正确面对生活中的挫折与失败,正确看待各种社会现象;有较强的意志力和吃苦耐劳精神,自强不息,顽强进取;具有健康的体魄,能胜任较繁重的工作任务。

2、知识结构

(1)熟悉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我国教育制度、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了解学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

(2)掌握较为宽广扎实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较系统的教育理论知识以及艺术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备基础的计算机和英语知识。

3、能力结构

(1)具有从事学前教育和保育必备的基本技能,具有开展各种学前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技能和一定的幼儿园班级管理、园务管理技能;

(2)具有良好的口语表达技能和音乐、体育、舞蹈、美术等艺术表现技能;

(3)具有从事幼儿英语教学的技能;

(4)具有使用计算机等多媒体手段制作课件的技能;

(5)具有初步从事幼儿教育科学研究的技能。

二、职业面向与就业岗位

(一)职业面向

该专业主要面向幼儿园、早教中心、亲子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 

(二)就业岗位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所从事的主要职业岗位有:

(1)幼儿园教学、保育、管理等岗位;

(2)早教中心和亲子园的教师、保育员或管理人员;

(3)学前教育特色专长教师,包括双语教师、艺术教师等;

(4)企事业单位文职人员、宣传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