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本科类)
信用管理(文理兼收)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道德水准和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竞争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信用实务操作、经济与金融信息收集与处理、财务分析与管理的能力,熟悉与信用管理业务操作相关的基本技能,能够在管理机关、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以及中介机构等领域内从事与信用管理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管理等专业基础理论,风险管理、资信调查、信用评级、银行信用管理、公司信用管理、消费者信用管理、国际业务信用管理、基金管理、投资组合设计与管理等基本知识,接受与信用管理业务操作相关的基本训练,具有从事信用管理与实务操作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数学、经济学基础和较好的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较宽广的技术理论,主要包括风险管理、资信调查、信用评级、信用管理等基础知识,掌握本专业必需的信用管理等基本技能;

3.具有本专业领域内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了解其学科前沿及发展趋势;

4.具有综合应用相关知识与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说及阅读专业外文文献的能力;

6.掌握教育模块课程,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的能力;

7.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及组织管理能力。

主修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原理、管理学原理、金融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信用管理、信用评级、企业信用、银行信用、信用风险分析与度量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投资分析与方案设计、信用评级设计、教育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和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以到中、高等职业院校从事信用管理专业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或在信用评级机构、银行业、证券业和财政、审计、海关等部门,从事与信用管理、信用评级、信用风险度量、投资理财等相关的基础管理和技术操作等工作。
    授予学位: 经济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