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类)
专业名称: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         :四年
 
招生范围:文理兼收                                :法学学士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修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部门以及建筑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1、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
2、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
3、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5、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
6、能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从事管理工作;
7、具备必要的人文和社会科学基本知识,了解建筑工程基本知识。
三、主干学科:法学
四、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五、专业的课程体系结构:
公共基础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思想道德教育、大学英语、体育、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FOXPRO、现代汉语。
专业基础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法律逻辑、仲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法。
专业课:经济法学、金融法、合同法学、建筑市场管理法、房地产法、FIDIC国际土木工程合同。
专业选修课:外国法制史、外国法律思想史、婚姻家庭法、建筑学概论、证据学、土木工程概论、法律文书写作、担保法。
人文社科类课程:公共关系学、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经济学原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文献检索。
六、教学时间体系结构:
课堂教学2506学时。其中公共基础课750学时,占30%;专业基础课1018,占41%,专业课312学时,占12%;专业选修课276学时,占11%;文化素质课150学时,占6%。
七、主要实践环节:
社会实践、认识实习、学年论文、专业实习、模拟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