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本科类)

 

培养目标:特殊教育学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道德修养,掌握特殊儿童教育和康复训练理论和技术,掌握特殊教育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高的特殊教育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了解国内外特殊教育发展趋势和最新成果,了解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在各级各类特殊学校、特殊教育科研机构、残障人士福利机构、特殊教育管理机构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实践、理论研究、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生理学、普通心理学、教育学、语言学基础、儿童神经与精神病学基础、眼耳医学基础、遗传与优生学基础、教育与发展心理学、特殊教育概论、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听障儿童心理与教育、失明儿童心理与教育、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等。主要专业实验:残疾儿童生理、病理实验、残疾儿童心理实验,特殊教育技术和设备实验等。

本专业学制四年,毕业后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