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城乡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行政、司法机关、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特别是能为加入WTO背景下的安徽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实用型、复合型法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当代西方法律思想、国际法学、中西法制史、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农业法学、自然资源与能源法学、环境法学、经济法学、合同法学、知识产权法、商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公共关系等。
就业方向:可在城乡各级各类仲裁公证机构、法律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相关行政司法机关从事法律事务工作。